国庆出境游旅行社未按期办好签证,是否应承担责任?
期盼已久的十一黄金周终于来啦!
秋高气爽、温度宜人的长假里
安排一场出境游看看世界
是许多人的度假选择
不过,若是计划好的“出境游”
因突发的签证问题
泡了汤
该是怎样一种心情……
小王就曾遭遇过这种糟心事——
小王和妈妈报团参加了美国N日游
并和旅行社签订了《旅游服务合同》
由旅行社代办签证
然而在面签时才发现
旅行社把小王和妈妈
办理签证所需的条形码弄错了
因为代办手续的失误
造成他们没能按照预定团期
办好签证
预定的出游计划泡汤了
小王十分郁闷
如果再换之后的团期
假期时间又搞不定
于是小王告知旅行社
自己不出国了
要求退还旅行费
然而旅行社却说:
已经为小王和妈妈申请了第二次签证
如果签证失约
将被美国大使馆列入失信名单
为了避免失信
小王和妈妈只得办理了赴美签证
但没有参团旅游
现在问题来了:
上述因旅行社过错
未按约定团期办理好签证
导致旅游服务合同未能履行的情况
旅行社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让我们接着从小王的这场纠纷中
了解该类情形下的法院裁判规则——
小王母女诉至法院
要求旅行社返还包括签证费、
机票费在内的全部旅费
旅行社辩称签证失败是因为大使馆
签证系统出了问题
且已经成功帮小王母女办理了签证,
拒绝退还小王母女主张的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
旅行社未善尽签证代办义务,
已经构成违约,
应自担办理签证费的费用。
现双方协议已符合终止条件,
小王母女主张旅行社全额退还费用,
具备事实及法律依据,
本院予以支持。
【裁判规则】
旅行社未善尽签证代办义务,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应自担办理签证费的费用——小王母女诉某旅行社旅游服务合同纠纷案
案例要旨: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旅游服务合同,因该旅行社未善尽签证代办义务,已经构成违约,应自担办理签证费的费用,双方协议终止合同的,旅行社应返还旅游费用。【法官提示】
合同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同时,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代订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旅游服务,收取代办费用的,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因旅行社的过错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旅游者发现旅行社未完全履约或降低、变更旅游服务标准的,应当主动维权,挽回自己的损失。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9年4月30日(第3版)
通过小王遭遇的真实案例可知:
因旅行社过错
未按约定团期办理好签证
导致旅游服务合同未能履行
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