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旅游网

首页 > 旅游攻略

旅游攻略

山东淄博:1000余万元旅游质保金被挪用 曝监管漏洞

2020-02-28 15:48:54旅游攻略
日前,有淄博旅行社从业者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反映,其存在原淄博市旅游局的20万元旅游质保金被挪用而不知去向,至今一分钱未拿回,并且涉及众多旅行社,涉及金额较大,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日前,有淄博旅行社从业者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反映,其存在原淄博市旅游局的20万元旅游质保金被挪用而不知去向,至今一分钱未拿回,并且涉及众多旅行社,涉及金额较大,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几十家旅行社质保金消失

据一家旅行社负责人王女士介绍,她于2006年在淄博注册成立一家旅行社,按照规定,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当时的旅游局给了一个交通银行的指定账户,我就把钱存进去了,然后拿着存款凭证到旅游局换收据,有了收据才能办理注册手续。”该负责人王女士介绍。

2009年,当时的国家旅游局颁布《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办法》,要求银行为旅行社开设保证金专用账户,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之后不少旅行社经营者希望把钱拿出来,存到自己旅行社的账户上,但是当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说是账户里没钱,由于旅游局又是旅行社主管部门,他们也就没再过多追究。

“我们想把钱转到自己的账户上,而且三年内没有事故没有罚款的话还能退10万元,到现在钱没转成也没退成。”淄博当地一名旅游从业者告诉记者。

据了解,该事件涉及的淄博当地旅行社有几十家,涉及资金1000多万元。

时任负责人仅被问责处理

2016年3月,淄博市纪委通报,淄博市旅游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常传喜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

通报称,常传喜违反组织纪律,无视重大问题议事规则,私自委托律师事务所诉讼,以个人名义从单位借款及擅自决定转账支付法律服务费;违反工作纪律,滥用职权,提议并决定将专项资金用于投资理财,至今尚未收回;违反廉洁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借用其他单位车辆;违反财经纪律,私自将公款借给他人使用。常传喜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并被降为科员。

常传喜于2004年调任淄博市旅游局局长,2016年1月淄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免去常传喜淄博市旅游局局长职务,其在旅游局局长的位置上达10余年。

多部门监管仍出问题

记者查询发现,依据国家旅游局和财政部于1995年颁布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旅游、财政、审计等部门都对旅游保证金有监督或检查义务。

《暂行办法》要求各级旅游财务管理部门须对保证金进行专项管理,下一级旅游财务管理部门应向上一级报告保证金的收取、使用和管理情况。各级旅游财务及审计部门每年进行财务检查或审计,并向同级财政部门编报财务报表。

2009年国家旅游局印发《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原来的《暂行办法》同步废止,新办法规定质保金统一存到旅行社专用账户。“后来规定质保金要存到旅行社自己的账户,就是因为之前存在旅游局指定账户容易出现问题,但是在这个时候,淄博的质保金已经被挪用了。”一名旅行社经营者告诉记者。

而至于千余万元的资金被挪用,有人则质疑,虽然有好几个部门在监管,但是监管依旧有空白或监管人员存在失职。

质保金何时能归还

“我们就想知道,质保金什么时候能转到我们自己的账户,这10来年,光利息也不少钱了。”旅行社从业者孙先生告诉记者。

而从2013年开始,就陆续有人向现淄博市旅游局询问质保金的情况,但是旅游局一直没有明确答复。

近日,一些从业者到现在的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咨询,该局办公室一名负责人表示,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是这部分钱(质保金)回不来了,涉及资金大约是1000万元,到现在加上利息已经有1600多万元。

据悉,旅游质保金是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款项,被挪用后游客和旅行社的利益得不到保障,该负责人则表示:出了问题再探讨。

有律师表示,旅游质保金虽然是旅行社的钱,但是属于专款专用,具有“公款”性质,因此挪用质保金涉嫌职务犯罪,旅行社经营者可以起诉旅游主管部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找记者、求报道、求帮助,各大应用市场下载“齐鲁壹点”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壹点情报站”,全省600多位主流媒体记者在线等你来报料! 我要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