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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天法律问答」35.宾馆、酒店“坐地起价”合法吗?

2019-09-20 00:12:01旅游攻略
「润天法律问答」35.宾馆、酒店“坐地起价”合法吗?

【润天法律问答】35.宾馆、酒店“坐地起价”合法吗?


作者:杨家琦

大家好,欢迎来到润天法律问答。每逢假日,约上三五好友结伴出游已经成为了大家生活中十分常见的休闲方式。但是在旅游旺季或热门景点,我们时常会碰到店家要求到店加价的行为,有时我们会因为一房难求而忍气吞声,但是酒店这么做的行为是否违法?答案是肯定的。

我曾在一次旅游中碰到过类似的事情,在我们到达宾馆时,价格牌上标注的是标准间198元,但是店家却说旅游旺季只剩仅有的几间房,需要付398元才能入住。

这种情况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虽然经营者有权实行市场调节价,但是应当明码标价,注明服务的项目与收费标准等,经营者是不可以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同时也不得收取未明确标注项目内容的费用。

当然我所经历的已经是数年前的事情了,现在大家多数情况下会选择网络上预订酒店。我们要分为两种情形。

一种是仅登记了身份信息及手机号等但未付款项的预定;

第二种是预付了住房款或者绑定了相应的扣款渠道。

在前述的第一种情形下,双方仅属于预约,合同并没有实际成立,如果住房者到店时被告知需要加价,则属于同时违反了预约与本约,此时店家存在缔约过失责任。而在第二种情况下,我们则认定双方合同已成立,此时进行加价是违约行为,可以追究违约责任。

生活中存在一种容易发生争端的情形,是酒店在网络预订的页面中,在下方用小号字体写着“到店后需付现金XX元”。当顾客到达酒店后,双方可能会因此发生争吵,店家会说自己已经标注了,顾客应当付钱。但是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店家在下方用小号字体备注的内容,属于格式条款。对于格式条款,店家应当尽到提示、说明的义务,否则格式条款并不一定生效。

综上所述,宾馆、酒店在顾客到店后的加价行为是违法的,但是基于顾客预订与否以及预订的形式不同,存在不同的违约责任,应当在个案中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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